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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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


内 设 机 构

联 系 电 话 信 箱
办公室 0592-6035175 hjbgs@xm.gov.cn
组织人事处 0592-6035175 hjrsc@xm.gov.cn
计划财政局 0592-3923058 hjjcc@xm.gov.cn
建设管理处 0592-3923038 hjjsc@xm.gov.cn
经济发展处 0592-3923028 hjjfc@xm.gov.cn
火炬翔安产业区管理处 0592-3923030  
监察室 0592-3923010  



高新区管委会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作为火炬高新区的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负责高新区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本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高新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报经市人大、市政府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2、 组织编制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高新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3、 审批高新区投资项目及各类企业机构,并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4、 负责高新区财政预算、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
5、 负责高新区基本建设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及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
6、 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建立高新区服务系统。
7、 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8、 负责组织高新区信息发布与交流。
9、 负责高新区党务、人事、纪检、精神文明、工会、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10、 审批直属公司章程、聘任公司负责人,依法监督国有资产运营。
11、 协调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分支机构的工作。
12、 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领导组成

叶重耕: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负责高新区全面工作
游文昌: 中共厦门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主持高新区日常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和火炬(翔安)产业区管理处
孙大海: 中共厦门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经发处、招商中心、创业中心、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联系火炬工商局
王保民: 中共厦门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中共厦门市纪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室、效能办、机关工会、团工委、青联、妇委会和安委办
由  欣: 中共厦门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分管建设处和火炬集团
卢琳兵: 中共厦门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卢琳兵分管计财处、财政服务中心、软投公司、软件园管理办公室,联系火炬国税局和火炬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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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1、 负责委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督查工作,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 负责高新区对外工作联系与交流;
3、 负责综合性文件、机关工作制度的起草、调研工作;
4、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信访、公务接待、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及办理市人大政协议提案等工作;
5、 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行政事务工作;
6、 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7、组织、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各项窗口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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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1、 负责处理高新区党委的日常工作;
2、 负责高新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 负责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
4、 考察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5、 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工作;
6、 负责高新区中方人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7、 负责协调计划生育及工、青、妇群团工作;
8、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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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政局
1、 负责高新区总体发展的规划、计划的制定;
2、 承办高新区各项计划的综合平衡、汇总;
3、 编制和实施高新区综合预算,编制和组织实施资金计划、审批决算,统一管理高新区财政收支;
4、 筹措资金、分配与使用;
5、 编制年度、季度、月季筹款及用款计划;
6、 协调管理高新区各项税收政策,保证国家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落实;
7、 编制管委会年、季、月财务预决算报表及分析报告;
8、 负责区内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9、 监管高新区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变动等工作,收缴国有资本收益;
10、 审核直属公司及下属单位各项报表,监督下属单位核算、经营,考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1、 组织对下属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
12、 管好现金及各项票证、保证安全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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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处
1、 参与高新区总体建设规划的制定、修改;
2、 负责高新区总体建设规划的实施、报批;
3、 制定高新区年度建设计划;
4、 高新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5、 高新区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
6、 高新区建设用地的审批及土地利用的监督检查;
7、 对高新区各类建设方案、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批;
8、 对高新区工程项目跟踪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9、 高新区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
10、 高新区财政投、融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督;
11、 负责协助高新区建设项目工程报批和协调等工作;
12、 负责做好高新区与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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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处
1、 编制火炬高新区产业规划;
2、 审批、管理、监督入区企业和项目;
3、 负责火炬高新区经济统计;
4、 组织评审火炬高新区科研经费申请项目;
5、 负责区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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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翔安)产业区管理处
1、翔安产业区和同集园市政道路、路灯及水、电、广电管网等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园区绿化和环境卫生保洁;参与产业区市政、园林、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
2、负责翔安产业区和同集园内广告、招牌的规划设立和公共场站项目建设的审批和管理;
3、对临时占用园区道路设施如执勤点、电话亭、宣传娱乐活动点等,以及挖掘园区道路和依附于园区道路、桥涵埋设或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给排水等事项的审批、管理。
4、协调、服务翔安产业区和同集园入驻企业的生产、经营;督促、协调、指导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联系和协调市、区政府派驻火炬翔安产业区和同集园的办事机构及属地相关部门工作。
6、承办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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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1、检查管委会各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管委会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管委会各部门、国家公务员和管委会聘任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管委会各部门、国家公务员和管委会聘任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管委会聘任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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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大厦南二楼 邮编:361006
电话:0592-6035175 传真:0592-6035174 邮箱:hjgwh@x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