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国家高新区技术创新纲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的管理决策机制和创业服务体系为支撑,主动承接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转移,积极加强海峡两岸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创新孵化和开发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和深化高新区的“二次创业”。
(二)功能定位
“十一五”期间,努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厦门市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成为海峡西岸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旗帜、自主技术创新的先导区、体制创新的试验区、集约发展的示范区、和谐社会的样板区。到“十一五”末,把高新区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区域中心功能突显、发展环境优良、人与自然和社会和谐发展、国内一流且国际有影响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原则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全球的视野,高屋建瓴地做好高新区发展规划;在高新区发展中,树立“循环经济”的理念,将优化资源利用与高新区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建立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寻求“高效、和谐、持续”的发展模式,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实现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2.创新原则
创新是高新区发展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继续完善以“机制创新、管理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创新体系建设,逐步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以创新求生存、图发展的内在动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发高新区的发展后劲。
3.集群化原则
以延伸产业链为基础,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专业配套能力强、分工协作、富有竞争力的产业配套型企业,形成上下游关联、产品互补、资源互补、功能互补的产业集群。在此前提下,进一步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其它要素在高新区内集聚,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规模经济。
4.以人为本原则
更加重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在高新区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创造环境、优化机制,激发科技与管理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能;不断汲取国内外一流的研究开发专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业投资管理人才及海外留学人才来厦门创业;依托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和新兴产业,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造更加广阔的舞台。同时,继续抓好高新区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高新区创造良好的、人性化的工作、创业环境。
5.诚信原则
诚信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灵魂所在。高新区应着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完善园区信用体系,打造诚信园区,塑造一流信誉,提升高新区的品牌形象。
(四)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厦门高新区要在认真总结十几年高新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资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采取灵活高效的招商引资方式吸收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全面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大力拓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空间,提高土地开发与利用效益,积极推动企业创新,提升高新技术对经济的贡献率,鼓励与促进研发中心和总部经济的发展。到“十一五”末,把高新区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区域中心功能突显、发展环境优良、人与自然和社会和谐发展、国内一流且国际有影响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经济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厦门高新区的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成为厦门市工业的主要增长极,“十一五”期间新增工业产值占全市的1/3以上,到十一五末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达到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3以上。具体目标是:
——“十一五”期间,高新区13.75平方公里核定面积内,单位面积产出要达到120亿元/平方公里、单位产出能耗要比全市工业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
——五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50亿元。
——五年共吸引国内外投资100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
——在2005年的基础上,高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GDP)与工业总产值均以年均24%速率增长,到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00亿元,工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
——年出口创汇75亿美元。
——年上缴税费突破70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0亿元以上。
——到2010年,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5家,超十亿元企业超过15家,超亿元企业超过60家。入区企业数超过1000家,从业人数超过8万人。
2.产业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高新区继续落实项目带动战略,紧紧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这个核心,把握科技经济一体化推进这条主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电子信息、光电子、电工、软件、生物医药、仪器仪表等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推动厦门高新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到2010年,光电子产业和电工产业成为高新区新的支柱产业,光电子产业产值占全区比重由2005年的12.6%增加到25%以上,电工产业产值在2005年基础上翻一番;软件、生物医药、仪器仪表三大新兴产业占全区企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超过3%、2.5%和2%。
3.科技创新目标
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200家以上,成为厦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到3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36 万平方米,在孵项目达到600个以上,承担各类科技计划150项以上。
4.园区建设目标
完善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力争建成生态工业园。“十一五”期间全区土地开发建设不低于200公顷/年,土地开发总量新增10平方公里,完成火炬(翔安)产业区的规划建设。 |